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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事故致龙凤胎脑瘫 被判赔偿二百九十万元

2000-06-11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赵丹 梅礼成

1998年3月18日,龙凤胎龚琦峰、龚琦凌出生时健康状况良好,即被送入恒温箱内护理。3月19日晚气温突降,恒温箱两天内3次断电,经抢救,两婴儿才得以脱险,出院时都患上脑性瘫痪。两患儿的监护人认为是医院护理不负责任所致,将医院告上法庭,要求赔付各项费用总计500万元。一审判决医院赔偿383万元,双方不服,上诉。

5月22日,湖北省高院二审判令医院赔偿两患儿后续治疗康复费、护理费、精神损失费等290.6308万元,这一医疗赔偿数额在全国尚属最高。(《中国消费者报》2000.6.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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